经财政部、人事部研究决定,2006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确定如下:
科目名称
试卷满分
合格标准
资产评估
100分
60分
经济法
财务会计
机电设备评估基础
建筑工程评估基础
中评协考试部咨询电话:010-88191860 88191852。
2006年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成绩网上查询入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