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敬的纳税人:
接省局通知,2011年10月份申报纳税期限调整如下:
1.增值税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6日;
2.消费税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6日;
3.企业所得税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6日;
4.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14日。
个体定期定额户扣税截止期为2011年10月25日。
武汉市国家税务局
二O一一年十月十日
[地税]2011年10月申报期温馨提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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